簽訂入孵協議入駐辦公場所
一旦項目通過評估,創業者可以簽訂入孵協議正式入駐孵化器
簽訂入孵協議的要求包括企業及團隊的申請材料真實全面。?企業及團隊?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請材料,?包括企業入孵申請書、?法定代表人個人資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已辦企業)?或擬定法定代表人個人資料和創業團隊介紹(?擬新辦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簡歷及身份證復印件、?擁有的知識產權證書、?鑒定證書或科技成果登記材料、?獎勵證書等各項證明材料。?此外,?大學生創業的需要附上相關證明。協議中約定企業場地需求情況、約定發展不同階段的成果,詳細規定雙方在共同推進項目孵化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協作方式、退出機制等條款。
入孵協議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 項目介紹:雙方介紹自己的背景、項目概況、計劃、預期成果等;
2. 入駐期限:共同商定入駐孵化器的時間期限;
3. 服務內容:協議中明確孵化器提供的服務及資源支持等;
4. 風險提示:告知創業者孵化期存在的風險與解決方案
5. 維護機制:明確創業者和孵化器之間的權利義務;
6. 退出機制:如項目孵化結束后的退出分享機制等等。?
簽訂協議后孵化器運營團隊根據協議內容交接辦公和共享場地,如獨享辦公室、研發空間、共享工位、共享展廳、共享會議室、路演廳、咖啡吧、茶水間、共享書屋等。提供的辦公場所通常配備基礎設施、設備、通訊等,為創業者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