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入孵企業
綠天使設立的孵化器創業孵化專項種子基金對入駐孵化器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的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幫助企業解決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和資源問題。
投資領域及方向
投資領域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材料科學和新材料技術、新能源和高效節能技術、生態科學和環保技術等高新技術領域成果轉化項目及新產品開發。重點投資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及產業化前景的新產品開發。申請基金的項目,在國內自行開發、自主創新的,其技術水平應屬國內先進或領先水平;從國外引進的項目,其技術水平應屬國際先進行列。對填補自空白、技術先進、具備較好產業化前景的項目,也予以適當支持。
投資流程
申請基金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項目應屬于一個獨立的法人企業。企業法人代表或項目負責人應是從事所申報項目領域的科技人員。
2、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科技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技術處于國際、國內先進水平。
3、項目應具有一定的成熟性,除軟件類項目之外,一般要求應已具備中試條件。
4、產品具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和社會效益,通過項目的實施企業有望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5、知識產權明晰(優先扶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
6、項目主要負責人或知識產權所有者對申請孵化資金項目自籌資金部分的投入不得少于孵化資金資助的額度。項目自籌資金部分應在該項目驗收前全部到位。
投資評審
收到企業申請投資基金申請后,組織專家評審小組對項目進行評審。
經專家組評審通過的項目綠天使集團投委會批準支持并確定支持額度。
獲得孵化資金投資的項目,必須與孵化器簽訂孵化資金使用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