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合并了嗎?
答:2020年5月1日起,整合原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同一個創業實體(以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為準)或同一個創業者只能享受一次。
2020年4月30日前申請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的仍按原政策標準受理審核。
二、一次性創業補貼的申請主體和申請方式
答: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主體為創業實體。創業實體憑單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青島就業網(http://jy.qingdao.gov.cn)辦理。通過青島就業網網上申請或到青島行政區域內任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請。
三、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有人員類別的規定嗎?
答: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者須符合以下六類人員條件:
(一)登記失業人員。指本市戶籍城鄉登記失業人員,以及在本市用人單位連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6 個月及以上并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辦理失業登記的非本市戶 籍常住人員。
(二)大中專畢業生。指未就業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學創業大學生,含服務基層項目大學生、留學回國及臺港澳高校畢業生。
(三)技工院校畢業生。指未就業且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畢業5年內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年度在校生。
(四)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指本市戶籍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及扶貧協作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五) 解聘備案人員。指本市戶籍創辦創業實體前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解聘備案人員。
(六) 在本市用人單位連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且創辦創業實體后6個月內與原單位辦理解聘備案、將就業及社保關系轉移至申領補貼創業實體的人員。
四、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有什么條件?
答:(一)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創業者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創業實體,須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
(二)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創辦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實體的創業者,須在創業實體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6 個月及以上;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創業者,須創辦創業實體后在我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6 個月及以上。
(三)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人員,須為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五、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標準和申請期限?
答:(一)為做好政策銜接,保留原5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11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日創辦的創業實體,符合條件的按原政策規定申領5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需在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并申請補貼,逾期不再受理。
(二)10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申請補貼期限分為兩個節點:
1、對 2013年10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間,工商注冊創辦創業實體申請補貼的,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此時間段內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
2、對2020年5月1日及以后工商注冊創辦創業實體申請補貼的,自工商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小微企業申請1.2萬-3萬元標準一次性創業補貼,分為兩個標準:
1、對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者,法人須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含其非法人分支機構),補貼標準提高到1.2萬元;
2、對小微企業創業者符合補貼條件且另吸納其他勞動者3人及以上就業(不含法人)且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3萬元。
六、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怎么發放到創業實體?
答:(一)個體工商戶(有雇工)、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創業實體,補貼資金發放至創業實體當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
(二)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提取不到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銀行賬戶的,提取創業者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撥付補貼資金。
END
綠 天 使 產 業 園
聚產業·匯人才·創價值
打造新時代新興產業集群!
以“孵化+投資+加速+輔導上市”的服務模式
全方位賦能企業發展
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628-1280
網址:http://www.mjiashi.com/
地址:青島市山河路702號綠天使創業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