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及符合購房條件的范圍
(一)為什么要實施人才共有產權住房?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資源,目前,城陽區持續優化人才生活居住環境,全力打造有利于人才充分發揮自身價值的發展平臺,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配套不斷優化提升。企業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消除人才在住房方面的后顧之憂,人才可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即符合條件的人才個人和企業按照相應比例共同購買共同持有產權的住房。
(二)可以享受共有產權住房的企業范圍是哪些?
在城陽區注冊并納稅的企業均可自愿參與。
(三)人才所在單位要為人才擔保和承擔連帶責任嗎?都有什么責任和義務嗎?
人才所在單位不承擔擔保義務和為人才失信承擔連帶責任,但需履行及時告知等義務。說明如下:
1.人才所在單位負責向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才傳達解讀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規定和精神,并受理本單位人才購房申請;
2.人才所在單位需確保人才的人事勞動關系證明文件、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真實性,并確保人才提供的個人資料與人才提供的原件核對一致、與人才原始檔案核對一致,并確保人才通過人才所在單位提交的應由其個人簽署的相關申請表、承諾書等文件是人才本人簽署;
3.人才所在單位負責告知符合購房條件的人才,按照共有產權政策與區屬國企簽訂相關協議書,并及時在規定期限內選定房源辦理購房手續;
4.人才如發生工作調動、社保遷移、離職、患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被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身故、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等影響共有產權住房協議書的履行,或存在其他違反共有產權政策的情形時,人才所在單位應在得知有關情形后及時通知區屬國企(最晚不遲于得知有關情形發生后10日內)。但無論發生上述何種情形,人才所在單位均應積極配合、協助區屬國企處理后續事宜。
(四)可以申請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的人才是哪些范圍?
在城陽區工作滿足青島市人才類別規定的七類人才(詳見附件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申請人才共有產權住房:
1.具有城陽區戶籍;
2.非城陽區戶籍的人才承諾在簽定正式購房手續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戶口遷至城陽區,因落戶政策原因無法在承諾時間內完成落戶的,可延長至符合落戶政策之日辦理;
3.非城陽區戶籍不能在城陽區落戶的則必須在城陽區繳納社保。
其中,人才對應最高學歷(含非全日制)享受相應層次政策;全日制碩士可享受第四層次對應政策;夫妻雙方均為第四層次及以上人才的,可享受夫妻雙方中最高層次人才上一層次對應政策。
(五)申請購買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是否受青島市住房限購政策限制?
是。堅持符合國家統一政策的原則,申請購買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必須符合青島市住房限購政策。
二、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比例及回購
(六)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比例是如何劃分的?
1.屬于一至四層次的人才(詳見附件1,下同),本人與區屬國企的產權比例為7:3,共有期限為8年;
2.屬于五至七層次的人才,本人與區屬國企的產權比例為8:2,共有期限為5年;
3.對于五至七層次人才在西部地區(上馬街道、棘洪灘街道)購置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的,本人與區屬國企的產權比例調整為7:3,其他政策不變。對于已經在西部地區購置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并辦理完網簽等有關手續的,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本人與區屬國企的產權比例調整:
(1)撤銷網簽重新簽訂協議購房。
(2)由持有共有產權的區屬國企向人才購買共有產權份額。
(3)人才與持有共有產權的區屬國企商定的其他方式。
(七)共有產權到期后,如何進行回購?
屬于一至四層次的人才,在城陽區范圍內工作并享受共有產權政策滿8年后,由人才個人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區屬國企同意,并由相關部門批準后,無償贈送30%產權;屬于五至七層次的人才,自辦理完購房網簽之日起滿5年后,由個人將剩余20%的產權回購,回購價格按照 “孰低”原則,即5年后市場價高于原購房價的,人才按原購房價回購;5年后市場價低于原購房價的,人才按5年后市場價回購。
人才可提前回購。滿3年不足5年的,如個人提出回購申請,經用人單位、區屬國企研究后,可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辦理。
三、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房源、價格、面積及稅費
(八)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房源、價格如何確定?
在限定期限內,人才根據公示的房源名單及確定的團購價格進行選擇,購買價格原則上低于市場團購價格。
(九)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的房屋面積有何規定?
第一層次人才不限面積;第二層次限制180平方米(含)以下;第三層次人才限制160平方米(含)以下;第四層次人才(含全日制碩士)限制140平方米(含)以下;第五、六、七層次限制120平方米(含)以下。
對超過應享受政策面積以上部分,價款由個人負擔。
(十)對辦理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產權證書及持有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相關稅費如何承擔?
由共有產權人雙方按照各自持有比例承擔相應稅費。
(十一)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資金如何籌集?
1.按照產權比例,人才個人承擔購房總價款的80%(或70%),并自行籌集資金;區屬國企承擔并自行籌集購房總價款的20%(或30%),這部分資金可作為購房首付款一次性到位。
2.人才個人可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與商業貸款組合貸款。貸款及抵押手續按照金融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執行。
四、購房流程及資料準備
(十二)有購房意向且符合條件的人才如何申請人才共有產權住房?
1.人才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屬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報至企業,人才所屬單位與區屬國企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后,由區屬國企匯總向區人社、自然資源部門進行購房資格認定。
人才進行資格認定需提供以下資料:
人才類別資格認定:
(1)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書(簽字、摁手印);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人才層次證明(以下提供任一項即可)。
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專業技術職稱: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評審通過文件,聘任的需提供聘書(作為確認退休年齡依據);
職業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網上查詢結果截圖。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不在城陽的帶“戶口遷移承諾書”)或在城陽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
(5)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可由單位統一出具在編情況說明),個人社保繳納證明。
(6)關于購置共有產權住房的承諾書(簽字、摁手印)
購房資格認定:家庭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明、戶口簿、婚姻證明、承諾書。
2.經購房資格認定后,由企業辦理住房團購手續。
五、其他事項
(十三)臨近退休人員可以享受政策嗎?
1.人才距離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不享受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
2.人才距離退休年齡滿5年,不滿8年的,不享受一至四層次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可選擇享受五至七層次人才相關政策(享受面積、產權比例及回購等所有政策同五至七層次人才完全相同)。對已選擇享受五至七層次人才政策購置共有產權住房的一至四層次人才,愿意退休后繼續為城陽區經濟社會發展做貢獻而工作的,可向人才單位和區屬國企提出書面申請,承諾本人退休后繼續在城陽區工作且在城陽區年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以上,可自網簽之日起滿5年后,暫不回購區屬國企持有的產權。人才退休后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由相應的區屬國企一年一審核,經審核通過的,報區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備案。自網簽之日起,合并計算在職工作時間和退休后工作時間,累計滿8年且每年均通過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審核的,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區屬國企同意后,報區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由相應區屬國企按照“孰低”原則向人才個人購買共有產權,補足至原人才層次相應補貼面積購房總價款的30%,并辦理贈送手續。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則取消享受一至四層次人才政策資格,人才對20%產權部分按照“孰低”原則回購。
(十四)單位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可以享受政策嗎?
城陽區用人單位柔性引進一至四層次人才在城陽區從事創新研究,每年在城陽區工作生活時間累計滿6個月且用人單位出具證明后,報區屬國企備案,可享受城陽區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
引進柔性人才的單位范圍為城陽區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重點骨干企業。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評審專家團隊對人才資格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認定。
(十五)我區的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與青島市人才住房政策的關系是怎樣的?
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是我區獨立出臺的政策,是獨立于青島市人才住房政策之外的政策,對于具有申請青島市人才住房意愿的人才可以咨詢區人社部門。
附件1:青島市人才類別表

附件2: 政策咨詢電話
城發集團:15563915231、15563925090
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667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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