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牽頭制定了《青島市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項目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加快推進全市制造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引導企業走“專精特新”的發展道路。
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項目為小型和微型制造業企業量身定制,包括“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和“小微企業產業鏈配套項目”。其中,“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獎補資金=設備投資額×獎補比例(20%),申報主體年度獲得獎補總額最高100萬元;“小微企業產業鏈配套項目”獎補資金=新增配套額×獎補比例(5%),給多戶重點骨干企業的新增配套金額均超過200萬的,可累計計算,申報主體年度獲得獎補總額最高50萬元。
申報主體申報的設備已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改造綜合獎補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獎補。
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青島市內注冊,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小型和微型制造業企業。
2. 申報主體為有效期內 “專精特新”企業或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 申報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需同時滿足各項基礎條件, 且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申報主體在申報周期內設備投資額 (不含關稅和增值稅的 原值)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申報周期是指申報年上年度12月31日(含 12月31日) 前推18個月。
2.設備是指申報主體已投入使用的研發、生產和檢驗檢測設備 (設備生產年限不超過5年) ,不包括二手設備、關聯交易設備和政府投資項目設備,且單臺設備價格(指不含關稅和增值稅的原值)不低于1萬元。
3.設備投資發生年度以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下同)開票日期或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填發日期為準。
4.設備所屬項目應為已建成投產的工業技改項目, 非新建項目。
5.申報主體申報年上一年度未獲得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獎補。
(三)申報小微企業產業鏈配套項目需同時滿足各項基礎條件,且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主體享受該項目支持的產品(以下簡稱配套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為我市重點骨干企業的主營產品進行配套。
2.重點骨干企業是指我市家電、機械裝備、橡膠、汽車、軌道交通裝備、船舶海工、電子信息等產業大型企業 (名單由市統計局提供 )和24條重點產業鏈鏈主和重點企業名單中的制造業企業,并在當年申報通知中公布。
3.申報主體申報年上一年度為單戶重點骨干企業提供配套產品的金額(不含增值稅)與前一年度相比增長200萬元以上(含 200 萬元)。
4.配套產品金額發生年度以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日期為準。
5.申報主體與被配套重點骨干企業無關聯關系。
獎補標準
(一)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獎補標準
1. “小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獎補資金=設備投資額×獎補比例( 20%)。設備投資額根據申報主體提供的申報周期內購置設備增值稅發票、稅務部門提供的增值稅發票認證數據核定。
2.申報主體年度獲得獎補總額最高100萬元,其中:
( 1 ) 只滿足第四條(一)(二) 規定的, 可享受最高60萬元獎補 (含60萬元);
(2)滿足第四條(一)(二)規定的, 且近四年 (含申報年) 均為有效期內“專精特新”企業的,可享受最高80萬元獎補(含 80 萬元 ) ;
( 3 ) 滿足第四條(一)(二)規定的, 且為有效期內國家級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的, 可享受最高100萬元獎補 (含100萬元 ) 。
(二)小微企業產業鏈配套項目獎補標準
1. “小微企業產業鏈配套項目”獎補資金=新增配套額×獎補比例( 5%)。新增配套額根據企業提供的上兩年度配套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數據核定。
2.給多戶重點骨干企業的新增配套金額均超過200萬的,可累計計算。申報主體年度獲得獎補總額最高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