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主要內容——
01
強化重點區域發展
規劃建設青島市新型顯示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完善道路、供水、供熱、燃氣、污水、供電等基礎設施配套,重點發展新型顯示模組、面板、背光模組、偏光片、驅動IC、玻璃基板、柔性線路板等產業。市級財政連續3年每年出資1億元用于園區建設。
02
強化土地保障支持
積極推薦園區內重大產業項目納入省、市級重點項目,保障用地指標。合理劃定園區范圍,充分預留發展空間。
03
強化科技創新支持
支持園區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園區企業自主研發的符合新型顯示產業發展方向的新產品、新技術(工藝),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并取得相關發明專利認證的,按研發投入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
支持園區領軍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協同創新,強化共性技術供給。積極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園區企業建設中試平臺、熟化基地等。支持園區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平臺建設,市級財政按現行科技計劃體系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
04
強化產業人才集聚
鼓勵新型顯示產業高層次人才來青發展,對年收入超過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新型顯示技術、管理人才,分別給予所在企業10萬元、20萬元、40萬元的獎勵。
對新型顯示產業鏈企業新引進人才,按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最高2000萬元補貼。
實施招才引智“紅娘獎”,對全職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機構和個人,根據人才類別,每引進1個人才(團隊)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05
強化資金保障支持
設立新型顯示產業投資基金,市、區兩級引導基金按照1∶1比例配資,吸引社會資本、行業骨干企業積極參與,加大對園區新型顯示產業資本投入力度。
06
鼓勵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支持建設第三方公共服務平臺,為園區新型顯示企業提供工業設計、共性技術研究、技術轉移、項目孵化等配套服務。對年度實際完成額超過100萬元的服務平臺,按照不超過其年度服務合同實際完成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07
支持產業鏈項目落地
園區內單個投資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根據當年度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僅限建筑物及設備投資額),按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08
支持企業發展壯大
對園區內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主導產業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獎勵。
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實施晉檔補差。對在市域范圍內為新型顯示企業生產首次提供自主研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產品,形成有效供應鏈的,按照第一年銷售合同總額的2.5%,分別給予供需雙方最高150萬元的獎勵。
09
深化產業交流合作
對在我市舉辦的由園區內企業或機構籌辦、承辦的省級以上新型顯示產業大會、展會、論壇等重大活動,按照我市會展政策給予支持。
10
保障園區項目用能需求
積極保障園區重點項目能耗、煤耗替代指標。對園區內實施能源減量替代的重大項目,鼓勵其參與青島市用能權交易,市級指標無法解決的,支持其參與山東省用能權交易。